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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 十大典型(协同保护)案例四

 来源: 日期:2023/8/1 14:16:41 阅读次数:19

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苏州某科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假冒专利案


苏州某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在其网店销售的商品详情页对已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发明专利标注专利号,构成假冒专利的行为。但在开始销售涉案产品、发布涉案信息时,该专利的无效公告事务数据尚未公布,且该公司留存了发明专利证书及进货记录,能够证明其不知该专利为假冒专利并且能够说明来源。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涉案产品,免除罚款。


典型意义:本案是专利执法事项下沉市场监管分局后基层办案人员对假冒专利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的典型实践。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因素,坚持过罚相当,充分体现了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对推动行政处罚向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良法善治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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